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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附条件批准马士基收购案

发布日期: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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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网站8日发布消息称,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马士基航运公司收购汉堡南美船务集团股权。商务部认为,此项经营者集中可能对远东—南美西海岸航线、远东—南美东海岸航线的普通集装箱运输市场和冷藏集装箱运输市场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要求马士基航运履行汉堡南美在远东—南美西海岸航线加入的ASPA 1, 2 & 3船舶共享协议到期后不再继续参加等四项义务。


2017年3月14日,马士基航运和奥古斯特•欧特克公司签订《买卖协议》,马士基航运将收购汉堡南美10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汉堡南美将成为马士基航运内部的一个业务部门,该业务部门将以汉堡南美品牌运营。

商务部的反垄断调查表明,集中可能对远东—南美西海岸航线、远东—南美东海岸航线的普通和冷藏集装箱运输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影响。远东为亚洲东部的三个国家(中国、日本和韩国),南美西海岸为南美洲西海岸的四个国家(智利、秘鲁、厄瓜多尔和哥伦比亚),南美东海岸为南美洲东海岸的三个国家(巴西、乌拉圭和阿根廷)。

商务部称,集中后,马士基航运通过整合运力,将大幅提升对远东—南美西海岸航线冷藏集装箱班轮运输服务市场的控制力;将大幅提高该市场的集中度;经济分析表明,集中后马士基航运有能力和动机实施单方面涨价等。

经评估,商务部认为,马士基航运于2017年11月2日向商务部提交的限制性条件建议方案能够减少此项经营者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因此,商务部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集中,要求马士基航运履行四项义务:

(1)汉堡南美在远东—南美西海岸航线加入的ASPA 1, 2 & 3船舶共享协议到期后不再继续参加;

(2)汉堡南美退出在远东—南美东海岸航线加入的Asia 2船舶共享协议;

(3)马士基航运和汉堡南美在远东—南美东海岸航线和远东—南美西海岸航线,在本交易交割后5年内不能与主要竞争者重新达成船舶共享协议或加入航运联盟;

(4)马士基航运削减远东—南美西海岸航线上冷藏集装箱运输的运力,使其运力市场份额降至[34-39]%,并在本交易交割后3年内将其远东—南美西岸航线冷藏集装箱运输的运力市场份额维持在[34-39]%以内。

该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马士基航运于2013年在丹麦注册成立,最早可追溯到1928年,最终控制人是A.P。穆勒—马士基有限公司。马士基航运是全球最大的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马士基航运及其关联企业在全球范围内从事集装箱班轮运输、物流及集装箱码头运营、石油开采及油轮运输等业务。被收购方汉堡南美于1950年在德国注册成立,最终控制人是奥古斯特•欧特克公司。汉堡南美是全球第九大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集装箱班轮运输与散货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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